今年以来,寻甸县纪委紧紧围绕昆明市纪委和县委关于脱贫攻坚的部署要求,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,切实加大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力度,从严查处了一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案件,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。
完善机制,搭建“绿色通道”。下发《关于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》《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》等文件,建立以纪委书记为组长,三名副书记和信访室人员为成员的集体排查机制,对于重要的信访件,启动直查快办程序,由调查小组第一时间进行调查核实;对拟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进行集体把关,严格甄别筛选,防止线索流失和随意交办,着力提高交办质量,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经室务会、分管领导排查会、书记办公会三级排查。今年以来,共梳理19件比较敏感的信访件由县纪委班子成员领案督办,现已全部办结。
主动下访,摸排“一线问题”。出台《寻甸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定期接访、下访工作制度》,县纪委常委每月在乡镇赶集日到联系乡镇(街道)下访,对接访下访过程中反映强烈和突出的信访问题,反映突出的乡镇(街道)、村(居)委会,深入基层进行走访,对接访下访确定的办理事项在30日内办结;各乡镇(街道)纪委(纪工委)书记每年到每个村(居)委会下访不少于两次,确保接访全覆盖。截至目前,开展接访下访10次,共受理办结群众诉求事项12件,在查找问题线索的同时,有效化解了基层社会矛盾,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。
建立台账,线索“对口分流”。建立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机制,强化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意识,要求涉及单位主要领导亲自参与问题线索排查,并进一步规范问责工作相关材料的报送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交,对问题线索集中管理,建立问题线索处理台帐,明确线索处置方式、办理部门、办理时限,强化督办,实行销号制度,做到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,事事有结果,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;同时,对问题线索移交“零报告”或数量偏少的乡镇(街道)、各县直责任单位进行“点名式”通报。今年以来,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累计共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508个,移交455个,办结455个;办结上级纪委交办问题线索20个。
严肃问责,释放“震慑效应”。紧紧围绕扶贫领域易发多发问题,紧盯扶贫政策、资金、项目、措施落实情况,紧盯“两个责任”,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,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,一律安排精干力量优先处置,快处快办,确保做到精准发力、精准问责。1至8月,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85个,党纪处分6件17人,问责16件26人,组织处理1人,诫勉谈话10人,提醒谈话82人;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不力的6个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提醒约谈,对6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进行停职反省。(李秋仙)